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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助力高考-静音篇


2025年6月7日,儿子高考的第一天顺利结束了。6月8日发生了一件让我看来较为揪心的小插曲事件。

清晨,正在睡梦中的我被“啪—啪—”的甩鞭声惊醒了,赶忙起身,一看手机才5点40分,还好儿子还在睡。但这“啪—啪—”甩鞭声,还在断断续续的在空旷的街道中回响着,要是把儿子吵醒了,那他的睡觉时间就不够了,我给他约的时间是7点起床准备考试,怎么办呢,我在疾速思考。

“拨打110”,电话接通后,我向“110”表达诉求:洛阳市在高考期间,各单位都在做静音护高考的工作,看能不能劝劝这个甩鞭的人暂时先不甩鞭,保持安静,让儿子多睡会儿,毕竟还不到6点,太早了。五分钟后,一辆警车开到那个甩鞭人旁边,两个警察给他做了工作,他就收起鞭子离开了,街道又恢复了宁静。孩子当天的睡觉时间也很充分。

今天回想起来,事情虽然不大,但我却在不自觉间用法律保护了儿子的睡觉权利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

2025年是《民法典》施行的第五年,让我们用好《民法典》这个武器,勇敢的捍卫自身权利。

 

(编辑:刘志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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